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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出台,将于10月30日起施行!

排行榜 2025年10月09日 18:54 0 adm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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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出台,将于10月30日起施行!

近日,省财政厅、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印发《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将于10月30日起施行,从技术创新引导、平台人才协同双轮驱动,为浙江科创再添“养料”。

《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出台,将于10月30日起施行!

技术创新引导:攻关硬核技术,加速成果“从样品到产业”

《管理办法》明确,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聚焦国家和浙江重大战略需求,将关键核心技术攻关、科技成果转化作为核心支持方向。其中,重大科技计划(重大科技专项)针对重点领域“卡脖子”技术,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0万元,绩效突出者可获滚动支持;对科技领军企业、科创联合体实施的标志性成果重大项目,省市县联动补助经费合计最高可达3000万元。

在基础研究与应用转化层面,省基础研究计划为原始创新“铺路”: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最高补助100万元,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一般补助不超300万元、最高补助不超500万元。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获重点扶持:浙江科技大奖奖金每项500万元,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学技术进步奖奖金每项最高补助30万元;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最高补助150万元,让基础研究为成果转化提供“原始创新力”。

平台人才协同:筑创新“高地”,引育科创“主力军”

数贸会上,省级创新平台与研究院表现亮眼:浙江图灵算力研究院的“好伴AI”,为全国各大医院名医专家制作“AI分身”;天目山实验室的“极速飞车”实现自主起降、自动避障,让普通人培训3分钟就能飞。数贸会上这些“硬核”成果的落地,离不开政策的“保驾护航”。

为培育战略科技力量,《管理办法》在创新平台建设上加大投入:认定为全省重点实验室的,每家给予200万元项目支持,绩效优秀者可获滚动支持;对绩效突出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、国际联合实验室,最高补助150万元,助力平台成为技术研发的“策源地”。

人才团队方面,省领军型创新团队实行分档资助:首席科学家创新团队获1000万元支持,青年科学家创新团队获300万元支持;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连续两年每年补助10万元;团队科技特派员连续五年每年补助10万元;同步执行省级人才计划、人才奖励。

据悉,该专项资金管理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,以五年一周期实行滚动预算,到期或中期将结合绩效评价和监督情况进行优化调整。补助方式上,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外,200万元及以上项目一般采取分期拨付,首期拨款不低于50%;针对“赛马”项目,首期拨款约30%,实施周期2年内的项目可视情一次性拨付。

随着《管理办法》在10月30日正式施行,浙江将以“真金白银”的政策支持,推动科技成果加速落地,助力创新活力持续迸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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